问:

试用期两天,和领导说了离职,怎么要工资

答:
这种情况下,要求试用期工资,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试用期员工也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权利,雇主有支付试用期工资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支付条件与正常工资相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
2. 虽然试用期只工作了2天,但试用期工资仍应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比如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为3000元,2个工作日的话,试用期工资应为3000÷22天×2天=272元。精确到小时甚至分钟也可以。
3. 应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说明离职时间为试用期第2天,要求支付2天的试用期工资。申请书面形式更佳,有证据可查。
4. 公司有可能以“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试用期工资,这需要有所准备。可以解释试用期太短,无法全面评价工作能力;也可以提供第三方评价等证明自己符合要求。
5. 如果公司仍然拒不支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权。但考虑到金额较小,也可以选择轻生放弃。但公司此举涉嫌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6. 离职后要求工资,合同规定的竞业限制等条款均不再有效。公司不能以未经允许离职为由限制个人就业自由。
综上,试用期两天且已经与领导表示离职的情况下,仍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试用期工资。要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表达这一意愿,并准备好公司可能提出的异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考虑金额因素,也可以选择放弃,前提是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