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矿山皮带廊道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哪个单位办理
答:
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矿山皮带廊道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主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具体来说:
1. 如果矿山皮带廊道建设工程跨越两个以上县(市、区)行政区域,施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办理。
2. 如果矿山皮带廊道建设工程位于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施工许可证由该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
3. 如果矿山皮带廊道建设工程还涉及乡、村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区域,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会同相关乡、村政府进行论证,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在许可证中作出明确约定。
4. 如果矿山皮带廊道建设工程位于两个省(区、市)以上行政区域,施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共同办理。
其中,发放施工许可证的主体人民政府通常依托建设、交通、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机制,共同对项目进度、安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方面进行论证和把关,以确保施工许可证的发放符合法定程序和技术规范要求。
综上,对矿山皮带廊道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一般实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批,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一审批,重大项目还需省级人民政府参与指导,以保证许可证审批的科学性、权威性。各级政府在办理许可证过程中也注重听取公众意见,维护社会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