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司没和员工签合同,但却是事实劳动关系,员工不交接离职公司可以讨要说法吗

答: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虽然没有和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由于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公司还是有一定的权利要求员工交接工作的。
第一,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劳动关系的建立不以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为前提,事实劳动关系也受法律保护。公司付出报酬,员工完成工作任务,这已经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员工不能以没有签合同为由,拒绝履行工作交接义务。
第二,事实劳动关系也产生了公司与员工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司有权获得员工的工作成果,员工有义务配合公司工作,其中包括离职时的工作交接。如果员工不配合交接,使公司遭受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支付赔偿。
第三,就算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至少与员工形成了口头协议或习惯,员工离职时理应交接工作,这是行业惯例。如果员工故意不交接致使公司损失,也属于不履行协议的违约行为。公司可以请求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判令员工承担责任。
所以,尽管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还形成了一定的权利义务关联,公司有权要求员工离职时妥善交接工作。如果员工拒不配合,公司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也应当在日常管理中,合理运用管理手段,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防止其离职时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