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甲购买零食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2000元奖金应属谁所有?其父是否能要求将手机退货?

答:
甲购买零食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效力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1. 如果甲已成年且行为能力正常,则其购买零食的行为应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甲应当按照购买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商家也应按照合同提供商品。
2. 如果甲未成年或无行为能力,则其购买零食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甲的监护人可以选择不履行合同,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商家不得向甲追索货款或要求赔偿。
2000元的奖金属于甲购买行为的附带利益,其归属同样取决于甲购买行为的法律效力: 
1. 如果购买行为有效,则奖金应归甲所有。甲可自行支配该奖金。
2. 如果购买行为无效,则奖金不应归甲所有。奖金应由商家收回,如果已发放给甲则应要求甲返还。甲的监护人也可要求商家不得让甲支配该奖金。
甲的父亲是否可以要求将手机退货,同样依赖于甲购买行为的法律效力:
1. 如果购买行为有效,则甲的父亲无权要求将手机退货。手机已属甲个人财产,甲的父亲无权代为处理。 
2. 如果购买行为无效,则甲的父亲作为甲的监护人,有权要求将手机退货。监护人可代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处理财产,要求撤销无效法律行为属于监护人的合法权利。
综上,甲购买零食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及相关权利义务,全部取决于甲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父亲的权利同样取决于甲的民事行为能力。请 let me know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