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满足条件的无住所居民个人个税不交如何处理

答:
对于符合条件的无住所居民,个人所得税可以采取免税或减税的优惠政策。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
1. 免税门槛:无住所居民全年收入在免税门槛以下(2020年为36000元)的,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超过免税门槛的部分需要正常申报纳税。
2. 标准税率减半:无住所居民全年收入超过免税门槛,但不超过标准税率减半门槛(2020年为108000元)的,所得税税率减半,实际税率为3%。超过减半门槛的部分,实际税率恢复标准税率6%。
3. 专项附加扣除:无住所居民还可以额外享受一定的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费用,最高附加扣除可达12000元,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税负。
4. 申报办法:无住所居民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申报个税。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无住所居民身份,如户口簿等。无住所居民申报采用专属报表一式三份,提供给常驻地税务机关、派出所和户籍所在地税务机关。
5. 预缴税款:无住所居民一般不需要预缴个税,除非其收入主要来源单位要求预缴,预缴税款也按无住所居民的优惠政策执行。
以上是对无住所居民个人所得税处理的相关规定。无住所居民需要按时申报个税,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保障自身权益。有关细节可查询最新税收法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