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死因监测是不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答:
死因监测属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实现人口与健康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自上世纪50年代即开始开展死因监测工作。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法》明确将“死亡监测”列为政府公共卫生机构的基本职责之一。这为事业的全面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死因监测的主要目的有:
1)掌握人口死亡规律和主要死因,为预防与控制疾病提供依据。特别是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与流行。
2)为研究人口寿命与健康状况提供数据支持。掌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人口死因变化情况。
3)为政府制定人口与卫生政策提供参考。如老年人口增长导致的疾病谱变化,需要制定应对政策。
4)评价卫生与医疗服务的效果,为其改进提供依据。通过分析死因构成的数据,可以评价某地区或机构的公共卫生水平。
5)满足国际卫生报告的需要。向WHO等国际组织报告mortality与morbidity的数据。
因此,死因监测是实现国家人口与健康战略,满足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的重要手段。它产生的数据在全面提高国民健康水平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属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但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采取更为准确和科学的监测手段,才能更好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