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醉驾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和简易程序义务告知书还有没有机会不被起诉,血检106

答:
对于醉驾签署认罪认罚案件,被告是否仍有机会不被正式起诉,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情况判断:
1.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检察院原则上会终止侦查,移送法院作出判决,很难撤回。但如果被告在法院判决前举报有新的证据证明自己清白,或检察院发现案件情节复杂,原认定的事实证据不足以定罪,则仍有机会不起诉。
2.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轻微违法案件,对醉驾等重大违法案件不适用。醉驾属于刑事案件,不适宜简易程序处理。所以,醉驾案件签署的应是认罪认罚具结书,而非简易程序义务告知书。
3. 血液酒精含量在100-150之间,属于轻度醉酒,判定为醉驾的 possibility 较小。如果被告有证据证明酒精浓度测试方法或结果不准确,也可能在审判中争取不起诉。
4. 被告对醉驾事实有异议,并能提供理由和证据进行辩护,法院也会审慎判断是否判定醉驾成立,有可能在审判中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5. 案件没有造成恶劣后果,被告有诚恳态度并保证不再犯,检察院也可能考虑免予起诉,但机会较小。
综上,对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醉驾案件,被告要想争取不被正式起诉,关键在于提供新的证据证明清白,或对醉驾认定提出理由明确的异议及辩解。但一旦移送法院,不起诉的可能性就较小。酒精含量超标本身并不直接导致必被判定醉驾,还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简易程序不适用于醉驾等重大案件,所以无简易程序义务告知书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