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由村里带头出资建造的寺庙后期收入归村里吗

答:
这种情况下,寺庙后期的收入是否应归村里,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寺庙的法律性质。如果寺庙登记为村民委员会的资产或公益性财产,那么其收入理应首先用于寺庙的维护开支,其他则可以归村集体所有。但如果寺庙是独立的宗教机构,那其收入应由寺庙自主管理使用。
2. 建寺初衷。如果村里带头出资建寺,初衷是为村民提供祈祷场所,那么寺庙的公益性更强,后期部分收入可以归村里。但如果是为发展佛教文化或延续某派系血脉,性质更接近于独立宗教机构,收入应主要用于寺庙自身。
3. 寺庙开支比例。寺庙的主要开支包括经费、设施维护费用等,这部分应由寺庙收入优先支付。若剩余寺庙收入中,村集体出资部分占很大比例,那么留部分给村集体也合理。但如果村集体出资微乎其微,则全数归寺庙理所当然。
4. 村民信仰需求。村民对该寺庙的信仰需求和依赖程度也是考量因素。如果村民frequently 出入祈祷,则寺庙满足村民宗教需求的公益属性更强,收入中的部分可以返还村集体。否则,性质更私立,收入应主要供寺庙自用。
综上,村里带头出资建寺庙后,其后期收入是否应归村里,还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分析判断。没有固定的公式,应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权衡各种因素,作出最佳安排。村里与寺庙之间的利益分配,也需要通过友好协商以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