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未成年人非婚生子,找不到生父,他人可以收养吗?

答:
未成年人非婚生子,生父找不到的情况下,可以由其他亲属或无亲属关系的人收养。这种情况下的收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需要法定监护人的同意。由于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其法定监护人(通常是母亲)同意并参与收养程序。
2. 需要未成年人本人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收养过程中有表达意见的权利,收养人应当听取其意见。如果未成年人反对该收养,法院通常不会给予批准。
3. 收养人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收养法》,收养人需要是年满30周岁,有生活能力,品行端正,且有抚养能力的人。对于当时无法查询生父的情况,收养人无需与被收养人有血亲关系。
4. 需要进行合法的收养程序。需要在当地民政部门、派出所办理收养手续,出具相关证明,然后由法院进行确认和批准。
5. 生父出现后,可要求撤销收养。未成年人的生父如在收养完成后重新出现并要求撤销收养,需要提供确凿的血亲证明,经法院审查批准后可以撤销已完成的收养,生父重新取得未成年人的抚养权。
综上,未成年人非婚生子找不到生父的情况下,可以由无血亲关系的人进行合法收养,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并且生父出现后有权要求撤销此前的收养关系。希望以上说明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