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合同价59万移民搬迁房建工程勘察、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怎么处罚
答:
合同价59万的移民搬迁房建工程勘察、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可处以下处罚:
1. 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我国的政府采购法规,未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标的,可受到警告、罚款或停止资格处罚。对于工程建设项目,通常会处以较高额的罚款,例如合同价的3-5%。
2. 要求补充招标程序。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当事方补充公开招标程序,重新评审和确定中标单位。招标失败的企业可以在招标过程重新参与竞争。这要求当事方重新投入招标成本和时间,并可能面临标的重新定向的风险。
3. 认定合同无效。若监管部门认为违反的招标程序对结果产生实质影响,可以判定当事方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要求重新进行法定的招标程序。这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并且项目进度受到影响。
4. 对相关责任人处分。对负有责任的采购项目负责人、监管检查人员等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为确保采购制度的执行而采取的严厉措施。
5. 抛弃或终止项目。在少数情况下,若项目存在较大瑕疵或经济观点难以推进,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决定抛弃或中止整个项目,这无疑会给当事方带来巨大损失。
所以,对于该移民房建工程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一事,相关部门可能会采取行政处罚、要求补招标、认定合同无效、追究责任人责任等措施。但项目抛弃的可能性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