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学多少年?

答:
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作条例》,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定期进行继续教育,以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2. 青岛市要求注册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每3年至少应继续接受3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每年至少应继续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3年累计达到320学时。
3. 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参加岗位技能鉴定、听取专题讲座、参加研讨会或论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上岗实践或实习、进行技术研究等。
4. 专业技术人员应选择与其注册执业岗位对应的继续教育课程。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相关专业技术进展及应用、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知识等。
5. 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填写并提交《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汇总表》,如实填报当年参加的继续教育情况,以便进行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核算和汇总。
6. 对未达到最低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市执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重新进行考核,其继续教育学时不足的,应当限期进行补充学习,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执业。
所以,总的来说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周期为3年,每年至少要继续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3年累计至少320学时,以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否则将面临重新考核和限期进行补充学习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