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解除合同后没有给补偿金进入下一个单位在解除合同补偿金能连续计算吗?

答:
解除合同后获得的补偿金在进入下一个工作单位时,是否可以连续计算,需要看具体情况:
1. 如果新老雇主之间存在控股或关联关系,则origination工龄可以连续计算,补偿金也可以连续计算。因为在同一控股集团内转岗,可以看作工龄没有中断。
2. 如果新老雇主完全独立,则origination工龄不连续计算,补偿金也不连续计算。离职后进入新的工作单位,工龄重新计算,补偿金不累计之前的。
3. 如果离职时间短,例如1个月内再就业,则新雇主可以酌情决定是否连续计算employee的工龄和补偿金。如果离职原因和新工作性质相近,或者employee其他条件符合要求,雇主可以同意将origination工龄连续计算。
4. 即便新老雇主独立,如果双方在解除合同时有明确的补偿金连续计提条款,则employee转入新公司后,补偿金可以继续按合同进行计算。但这需要在解除合同协议中特别提及,没有这一条款,补偿金不可连续计算。
5. 如果解除合同获得的补偿金属于社会保险的财产,如遣散费,则无论新老雇主的关系如何,在新公司都不能再连续计算。这部分补偿金的获得属于一次性的,不可重复计算。
所以,一般来说,只有在新老公司存在控股或关联关系,或者双方在解除合同时明确约定了补偿金的连续计算条款,solver补偿金才有可能在新公司继续连续计算。其他情况下,很难实现补偿金的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