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关于建筑施工中分包单位三级安全教育的问题
答:
建筑施工中分包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分包单位的法人代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施工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要求。
2. 分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对其所属项目部全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第一级是入场前教育,第二级是岗前特训,第三级是在职教育。
3. 入场前教育是对新入场工人的入门安全教育,使其熟悉工地环境,了解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要求。
4. 岗前特训是根据不同岗位要求,组织特定对象的专项安全技能培训。如高处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等。
5. 在职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更新和巩固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包括 Gn阶段性教育,专题技术交流,事故案例剖析等。
6. 分包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的进展,工作环境的变化,事故隐患的不同,适时调整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与形式。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得到落实。
7. 分包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教育培训情况。施工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所以,建筑施工中分包单位要做好三级安全教育,采取进入前、岗前和在职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这是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