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男方是军人只有21岁,先是欺骗女方同居生子,后再以女方是未婚青年向部队申请结婚,是否可撤销非法婚姻?

答:
这个情况下,女方可以考虑起诉军人撤销婚姻。理由如下:
1. 未满法定婚龄。根据中国婚姻法,男性必须年满22周岁,女性必须年满20周岁才可以登记结婚。21岁的军人不满法定婚龄,婚姻登记时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所以该婚姻可被认定为无效婚姻。
2. 存在重大事实错误。军人在婚前隐瞒了已有子女的事实,这属于婚前对重要事实的隐瞒,可以作为女方起诉撤销婚姻的理由。
3. 欺诈。军人为了骗取部队的结婚补贴和各种福利,采用欺骗手段让女方同意结婚,这构成对女方的欺诈。受害方可以起诉撤销因欺诈所致的婚姻。
4. 部队内婚姻审批程序不规范。军人未说明女方已有子女的情况,就直接向部队申请结婚,部队在审批婚姻申请时也未查清真实情况,这违反了结婚审批的规定程序,可以作为撤销婚姻的理由之一。
综上,女方完全有理由起诉至法院,提出撤销与军人的婚姻。法院很可能会支持女方的请求,裁定撤销此次婚姻。女方作为正当权益受损方,还可以请求军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赔偿女方的经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