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喀斯特洞穴资源保护利用属于那个部门管理,依据条款有没,谢谢大神

答:
喀斯特洞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主要属于国土资源部门的管理。具体来说: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喀斯特地貌及其洞穴资源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自然遗产,应当设立自然保护区加以保护。如广西桂林市就设有喀斯特地貌保护区。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洞穴属于国土空间资源的一种,其管理和监督属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洞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洞穴旅游开发也需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批,需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控制旅游开发强度,保护洞穴资源。
4. 环境保护部门也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洞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和管理。
总之,喀斯特洞穴资源保护利用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旅游管理等多个部门,但主管部门仍属国土资源部门。各部门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和遵循。希望这个解释能详尽地回答您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