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同一企业、同一厂区的两个项目可以合并编制一个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吗?

答:
同一企业、同一厂区的两个项目是否可以合并编制一个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两个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否相同或相近。如果环境风险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基本相同,则可以考虑合并编制一个预案;如果环境风险差异很大,最好分别编制预案,以针对性更强。
2. 两个项目的主要污染源和敏感目标是否相同或接近。如果主要污染源和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基本相同,则可以合并预案;否则最好分别编制。
3. 两个项目的生产工艺、物料特性是否相同或类似。生产工艺和使用的化学物料不同,可能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危害和应对措施也不同,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分开编制预案。 
4. 两个项目的组织结构和资源是否可以共用。如果两个项目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应急资源无法统一调配使用,则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可能存在困难,不易合并。
5. 合并编制一个预案是否真正可以简化工作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如果合并后的预案变得过于复杂庞大,不易实施和操作,那就失去了合并的意义。
综上,当两个项目的环境风险近似,污染源和敏感目标相近,生产工艺和物料相似,环境管理体系和资源可以共用,且合并预案不会过于复杂时,可以考虑合并编制一个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否则,分别编制两个针对性强的预案会更为实用。但在编制过程中还是需要加强沟通协调,避免出现预案之间的矛盾和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