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河北省 首套房商业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再买一套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可以享受公积金首套房优惠吗
答:
河北省首套房商业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再购房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以及是否可以享受公积金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1. 根据《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只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哪怕已有商业房贷未还清,仍然可以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所以,已有首套房商业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购买第二套房屋,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2. 但是,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首套普通住房贷款可以享受较高的贷款额度和较低的利率(如70%的贷款成数和2.75%的利率)。而二套房仅能享受一般贷款条件(如60%的贷款成数和3.25%的利率)。所以,已购有首套房的,再购房无法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
3. 河北省公积金中心规定, determing 首套房与否将以公积金缴存记录作为依据。如果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记录显示,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普通住房,则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将不被认定为首套房,不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
4. 总之,在河北省已有首套普通住房商业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是可以的,但无法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将执行一般贷款条件。
以上是河北省首套房商业贷款未还清情况下,再购房公积金贷款及优惠政策的详细分析。如需更多信息,请咨询当地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