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职人员借口给人找工作骗取别人钱财怎么处理

答:
公职人员借口给人找工作骗取钱财,这属于职务违法和诈骗行为,应该按照法律进行处置:
1. 被骗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证据举报该公职人员的诈骗行为。公安机关会根据举报调查取证,如证据确凿,可对该公职人员立案调查,并最终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2. 被骗者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报案举报,检察院可以直接侦查取证,如果证据充分,可以对该公职人员提起公诉。
3. 如果公职人员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构成诈骗罪,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除刑事责任外,公职人员还会受到行政处分,严重的可以被免职。同时,所在部门和组织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如对损失进行赔偿等。
5. 被骗者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该公职人员返还非法所得,并赔偿因被骗而遭受的损失。
总之,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行骗,是严重越轨行为,涉嫌职务犯罪和侵害公民权益,必须严惩不贷,还受害者以公道。被骗者应该主动采取各种手段维权,通过法律途径惩处犯罪的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