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36km起按《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鄂交运[2011]140号]执行 这怎么理解

答:
这段文字的意思是:36公里以上的运输里程,需要按照《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鄂交运[2011]140号文件)中规定的价格标准进行运费收取。
《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是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在2011年发布的一项规定。该规定针对汽车运输业规定了不同运输距离和不同车型的价格标准。鄂交运[2011]140号,是该规定的文件编号。
该规定中规定,对于36公里以上的中长途汽车运输,需要根据具体的运输里程和车型,按规定的价格标准计收运费。举例来说:
1)普通货车:36-50公里为3.2元/吨公里;51-100公里为2.8元/吨公里;101-200公里为2.5元/吨公里;201-300公里为2.2元/吨公里,依此类推。
2)大型货车、载重汽车:36-50公里为4.8元/吨公里;51-100公里为4.2元/吨公里;101-200公里为3.8元/吨公里;201-300公里为3.4元/吨公里,依此类推。
3)特种车辆运价可以划一或具体线路单独制定。
所以,这段文字的意思就是,36公里以上运输里程的汽车运输,需要根据该规定文件中不同距离和车型对应规定的价格标准,收取相应的运费。
希望上述解释能够帮助您理解这段文字的具体含义。如果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提出,我将继续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