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没在户籍地当兵入伍,退伍后当兵档案怎么入现在户籍地

答:
没在户籍地当兵入伍,退伍后要将当兵档案迁入现在的户籍地,需要按以下流程操作:
1.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 退伍证:能证明已经退伍的证明,一般为省军区或解放军总部开具的退伍证明。
- 户口簿:原户口和现户口的户口簿,以证明户籍变更情况。
- 其他支持材料:如营服退伍证、档案迁出证明等。
2. 到现户籍地的退伍军人服务站开具《档案迁入申请表》。在表中填写基本信息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档案迁入申请表和材料由退伍军人服务站报县级退伍军人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给出《档案迁入受理通知书》。
4. 持《档案迁入受理通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现户籍地的公安局办理档案迁入手续。
5. 公安局会审查材料,确认信息属实后同意档案迁入,并在现户籍地户口簿上加注军籍信息,表示档案迁入成功。
6. 档案迁入成功后,可以在现户籍地享受退伍军人待遇。如住房补贴、医疗待遇等。
退伍军人档案迁入是按照《退伍军人档案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的。全过程可能需要1-2个月,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并耐心等待各部门审核,最终实现档案迁入和退伍军人待遇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