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天然砂:筛分后为细砂,级配区域没在1.2.3区内,应该判定为不符合要求吗?
答: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理解如下:
1. 根据建筑砂浆砂石材料的筛分分类标准,筛分后的细砂粒径应在0.15-4.75mm范围内,属于1.2.3级配区域,才能判定为符合要求的建筑用砂。如果级配区域完全超出这个范围,那么很有可能不能作为建筑用砂使用。
2. 但是,对于超出1.2.3级配区域的天然砂,并不一定直接就判定为不符合要求。因为在实际应用中,除了粒径范围外,也需要考虑其他指标,如砂的形状系数、硅酸盐含量、杂质含量等。如果在这些方面还能满足建筑砂要求,那么超出部分级配要求的砂,在eine调整或配伍后,也是可以使用的。
3. 此外,对于不同用途的建筑砂,要求的细度和级配区域也不尽相同。例如,用于砂浆砂要求级配区域较窄,用于钢筋混凝土要求相对较宽。所以,如果能明确砂所应用于的用途,也有可能通过调整细度和级配来满足要求。
4. 综上,仅根据级配区域超出1.2.3区这一指标,还难以直接判定该天然砂一定不符合要求。更合理的判断方式是,应综合考虑其粒度范围、形状系数、所含杂质或者化学成分等多方面指标,判断其是否可以通过一定加工手段调整至符合相应的建筑砂标准。如果多方面指标均难以调整至标准要求,那么才有理由判定该砂不符合建筑砂的使用要求。
希望以上意见能够对判断天然砂是否符合要求提供一定的参考。如果您有任何疑问,也欢迎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