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游泳50米项目比赛在哪一瞬出发,应由总裁判决定后并在领队教练员联席会上通知各队 对不对???

答:
您的描述似乎有些问题。游泳比赛项目的出发时机应由裁判长根据规则决定,而不是由总裁判决定后通知各队。
根据游泳比赛的规则,出发命令由游泳裁判长发出。裁判长会根据项目流程和时间表,在各队运动员已经就位的情况下,判断何时发出出发信号(一般是哨声和口令)。
发出出发命令后,各参赛队的运动员才可以开始该项目的比赛。所以,出发时机的决定权在裁判长,而非总裁判。总裁判更多地负责保证整个比赛的公平性和规则性。
另外,领队教练员联席会也不会事先知晓出发时机。根据规则,他们只能在运动员已经进入比赛之后,通过现场播报和显示屏了解比赛进程和成绩。事先通知部分参赛队出发时间,会影响比赛的公平公正。
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
游泳50米项目比赛的出发时机,应由裁判长根据比赛规则判断决定。总裁判和各队领队教练员也只能在出发命令发出后才知晓。事先通知部分队会损害比赛的公平性。
总之,任何比赛项目的出发时机,都应由裁判团按照规则和流程判断决定。提前通知部分参赛方会影响比赛公正性。
希望提供的解释能帮助您理解游泳比赛的规则。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