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的发明和别人的外观相似、功能相似,但是内部结构和原理完全不同,能申请发明专利吗?

答:
这个情况下,申请发明专利的可 patentability 会受到一定影响,但是并不绝对无法申请。具体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外观或功能相似并不意味着创造性丧失。如果您的发明的内部结构和原理实际上与现有技术完全不同,那么它可能仍具有创造性,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专利审查员会考虑发明的整体,并不会仅因外观或功能相似就斩钉截铁地认定创造性丧失。
2. 需要证明您的发明的内部结构和原理的不同。在申请专利时,需要充分披露您发明的内部结构、原理等,以证明它与现有技术的实质性差异。如果只是简单陈述不同但没有具体披露,专利审查员可能难以判断,这会对申请造成不利影响。
3. 可能面临的异议和无效宣告风险较大。如果专利被授权,由于外观或功能相似,他人可能更容易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来挑战该专利。虽然最终可能维持专利有效,但整个过程会比较耗时耗费。
4. 可以采取设计专利或外观专利的保护。如果功能和内部结构并不算真正的创造,仅外观设计新颖独特,可以考虑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或外观专利来保护。这类保护难度较小,也避免了发明专利的各种风险。
所以,总体来说,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发明专利仍有一定难度,但并非绝对不可行。关键在于要充分披露以证明您发明的实质性改进和创造性,并做好应对异议或无效宣告的风险准备。另外,也可以根据情况,选择设计专利等其他类型的专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