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3.芳芳家在公园的南边500m处,记作;500m,她以每分钟68米的速度从家往北走了5分钟,这是她

答:
根据题目所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分析出:
1. 芳芳的家在公园的南边,离公园南边500米远。所以芳芳家的位置是在公园以南500米的地方。
2. 芳芳从家出发,以每分钟68米的速度,往北方向走了5分钟。
3. 速度计算公式为:速度 = 路程/时间。芳芳每分钟的速度是68米,那么5分钟的速度就是68 * 5 = 340米。
4. 所以,芳芳往北走了5分钟,共走了340米的路程。
5. 芳芳家原本在公园南边500米的地方。现在芳芳往北走了340米。那么现在芳芳的位置应该是在公园南边500米的地方往北340米的位置。也就是公园南边500 - 340 = 160米的地方。
所以,根据题目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芳芳家在公园的南边500m处。
芳芳以每分钟68米的速度从家往北走了5分钟,共走340米。
所以现在芳芳的位置应该在公园南边160米((500-340)米)的地方。
也就是说,芳芳现在距离公园南边160米远的地方。这应该就是题目要表达的答案了。
根据这个推理过程,我们可以得出作为回答的句子为:
芳芳现在离公园南边160米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