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成都随迁子女劳动合同不通过是为什么呢
答:
成都随迁子女劳动合同不通过,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违反平等自愿原则。随迁子女并未自愿选择职业和工作单位,而是被安排工作,违反了劳动合同平等自愿的原则。
2. 违反平等使用原则。随迁子女的招聘、选聘不是公开竞争上岗,而是通过内定方式被指定工作岗位,违反了平等使用劳动力的原则。
3. 违反技能和岗位匹配原则。随迁子女未必具备所安排工作岗位要求的技能和知识,容易出现岗位技能不匹配的情况,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
4. 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随迁子女被安排工作,而不是根据市场机制自由选择工作岗位,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5. 不利于职业选择自由。随迁子女的工作岗位是被指定而非自由选择的,限制了劳动者的职业选择自由权利。
6. 存在用人歧视现象。随迁子女享有特殊的招聘机会和待遇,而非一视同仁的平等机会,存在一定的用人歧视和不公平现象。
7. 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随迁子女招聘模式 belongs更加符合计划经济体制,而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规律。
所以,成都随迁子女劳动合同不通过,主要是因为相关安排与劳动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要求存在一定的矛盾,违反了劳动力市场公平和规律。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