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2019年之后实行财务共享的房地产企业有哪些
答:
2019年之后,一些房地产企业开始采取财务共享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大型房企下属子公司间财务共享。例如碧桂园集团下的碧桂园服务、碧桂园物业、碧桂园建设等子公司;万科集团下的万科企业、万科物业、万科建设等子公司。这些子公司在人员、系统、流程等方面实现财务共享,降低财务成本。
2. 上市房企与控股子公司财务共享。例如碧桂园控股与碧桂园服务、中海地产控股与中海地产物业等。上市公司会将财务共享的控制权限定在一定范围内,以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
3. 不同区域公司间财务共享。一些跨区域的大型房企,在不同城市的区域公司之间实行财务共享。如碧桂园 diferentes 城市公司,保利地产不同城市公司等。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不同区域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准和财务流程。
4. 中小房企与第三方财务公司财务外包。一些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开发规模较小,自建财务体系成本较高,更倾向于选择第三方财务服务机构提供财务共享服务。如天工财务共享等。这种模式下,财务风险较大,房企需要监督第三方财务公司的工作质量。
除了这几种情况外,还有地方国企下属不同房企间的财务共享;不同类型房企(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间的财务共享等。总体来说,财务共享趋势在房地产行业内部较为明显,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也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挑战,需要各公司妥善权衡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