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新股东用80万买了旧股东100万的股份怎么做账

答:
这种新的股东用较低价格购买旧股东股份的交易,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需要按照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处理步骤如下:
1. 新股东以80万元购入旧股东100万元的股份,购入价低于企业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存在折价收购的情况。需要对所购入的可辨认净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假设评估后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万元。
2. 根据评估结果,购入价80万元和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50万元之间的差额70万元,确认为商誉。约记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无形资产项目。
3. 新股东支付的现金80万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取得子公司的成本,约记入长期股权投资或商誉项目。
4. 被购买方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报表中按照公允价值列示,产生的评估增值70万元作为重估增值,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在以后逐步转入当期损益。
5. 新旧股东交易前后的股权变动,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旧股东的股权按100万元转出,新股东的股权按80万元转入。
6. 合并当期和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收入、费用、利润均根据新股东持股比例予以合并。
这种购买法要求对所购入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按公允价值重新进行计量与评估,合理确定商誉资产与重估增值,并据此进行后续会计处理,比较全面地反映企业合并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