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民事诉讼地上物拆迁补偿款诉讼期限是多少年
答:
民事诉讼中的地上物拆迁补偿款诉讼期限一般是2年。详细说来: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请求人行使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地上物拆迁补偿权属于民事权利,所以其诉讼时效期间也是2年。
2. 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开始计算的起算点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在地上物拆迁补偿权案件中,这个起算点通常是房屋被拆迁之日或知道拆迁决定之日,从这天起开始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期。
3. 如果在两年期间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权利就会因时效而消灭。超过两年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通常不会受理,除非有法定的中断或重计时效的事由。
4.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一方当事人主张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已经消灭,应当进行审查和认定。如果确认权利确实已消灭时效,则裁定驳回起诉,不再审理实体问题。
所以,在地上物拆迁补偿权案件中,当事人如果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定要在知道或应知拆迁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否则很可能因时效而丧失这一权利。这就是地上物拆迁补偿权诉讼期限的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