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为何解放军需要两种“宪兵”
答:
解放军设立两种“宪兵”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执行不同的职责。解放军的军事警察主要负责维持军营和部队行动地区的治安,执行警务。而解放军的政治工作部门下属的宪兵,主要负责监督和保护部队的政治工作,检查部队的政治思想状况,维护党的领导。所以职责上有一定区分。
2. 隶属不同的部门。军事警察隶属后勤部门,宪兵隶属政治工作部门。这种隶属的区分也反映出两者在性质和定位上的差异。
3. 避免权力过度集中。设立两套机构来执行类似的监督和维稳职能,有利于权力的分散和制衡。如果只设立一套机构,权力过于集中,将难以防止权力的滥用。
4. 照顾不同的利益。军事警察更注重维护军队的合法权益,宪兵更多考虑政治保卫的需要。这样可以平衡不同的利益诉求。
5. 继承历史传统。解放军的这种设置也延续了早期红军和国民党军队的做法。历史上的惯性和路径依赖,也是一定影响因素。
所以,总体来说,解放军设立两种宪兵,主要是出于职责区分、部门隶属的考虑,也有分散权力、照顾复杂利益诉求的目的,并受到一定的历史传统影响。这种设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解放军政权控制和监督机制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