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亲生子女与父母的监护关系是法律规定的,为什么还要开证明确定

答:
亲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监护关系虽然是天然的和默认的,但是在许多场景下还是需要通过相关证明来正式确定和确认,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法律程序要求。在子女入托、入学、参加各项社会活动,申请相关证件或福利等情况下,通常都需要提供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作为依据,这属于法律程序性要求。
2. 防范盗用和诈骗。只凭言词很难确定亲子关系真实性,特别是在网络时代,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借助子女名义进行各种盗用或诈骗。所以在办理相关证件或业务时提供关系证明是为了防止此类行为。
3. 确保子女权益。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例如在父母离婚后,可以凭借关系证明确定子女监护权属于哪一方。
4. 补充生育证明。在老年子女祖籍在外地,办理当地居民身份证时往往需要提供出生和监护关系证明。这可以有效补充生育证明,确认子女与父母的天然亲属关系。
5. 其他目的。有时开具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也有其他目的,如申请护照时需要提供,或有的学校为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会要求提供一定的关系证明作为参考。
所以,尽管亲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监护关系是默认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实际生活中还是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相关手续和证明来正式确认这一关系,这也是开具关系证明的重要意义所在。关系证明的主要形式有户口本、出生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