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司开业前期老板用公户打给个人的货款没有发票,N年后又通过他把款退到公户,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
这种情况下的会计分录可以这么做:
1. 公司开业初期,老板用公司账户给个人支付的货款,属于个人借款,应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中反映。记账可以借:个人往来款    贷:银行存款。
2. N 年后个人退回上述款项至公司账户,此时需要转销原来的个人借款。记账可以借:银行存款   贷:个人往来款。
3. 但是由于这个款项发生在公司成立初期,属于发生在成立之前的交易,不能直接计入当期利润。应进行发生在成立之前的交易的调整,同时增加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其他收入。
具体的记账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个人往来款    (个人退回款项)
借:当期非经常性损益-其他收入  贷:未分配利润      (发生在成立之前的交易调整)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   贷:其他非流动负债-发生在成立之前的交易(个人借款) 
借:未分配利润   贷:其他非流动负债-发生在成立之前的交易(个人借款转销)
通过上述分录,达到转销原个人借款、确认发生在成立之前的交易调整及当期非经常性收益、不影响当期业绩的会计处理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对发生在成立之前的交易的调整金额,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发生在成立之前的交易”项目反映,并在利润表中同时确认非经常性损益,明确其会计性质,这点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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