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非营利组织付的押金记哪里

答:
非营利组织支付的押金应记录在以下账户科目中:
1. 预付账款:如果押金属于预付款性质,用于保证合同的履行或者服务的付费,那么应当记录在“预付账款”科目中。如预付房租押金、预付工程款押金等。
2. 其他应收款:如果押金属于对外收取且非预付款性质,那么应当记录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如水费押金、电费押金、借用设备押金等,属于日后收回的可退还押金。
3. 长期待摊费用:如果押金属于一次性支付但跨期间受益的款项,那么应当记录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如租赁改良支出的押金,需按租赁期限进行分期摊销。 
4. 其他非流动资产:如果押金不属于前述三种情况,同时也不属于流动资产,那么应当记录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如收购资产支付的保证金性质押金。
押金在不同情况下应分别记录在上述不同的财务科目中,主要取决于押金的性质和用途。无论记录在哪个科目,都需要在备注或子科目中注明押金名称,金额,用途等信息,便于押金使用和核销。
非营利组织应根据押金支付情况选择适当的会计科目进行记录。如果无法判断,也可咨询会计人员选取正确的记录方式。准确的会计记录可以清晰反映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和押金的动态,为后续使用和核销押金提供依据。
以上是非营利组织付的押金应记录在哪里的详细说明和分析过程。总的来说,不同性质的押金对应不同的会计科目,押金的准确有效记录对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而言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