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未经家人同意母亲自作主张把家里七口人承包地转包出去,现在母亲去世后可以收回转包的土地吗

答:
这个情况下,是否可以收回转包出去的土地,需要考虑几个方面:
1. 转包合同的有效期。如果转包合同已到期,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权人的承包权已终止,原家人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可以收回土地。如果合同期限尚未届满,原则上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但也可根据合同法关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规定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2. 家庭成员是否同意该转包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转包、出租、抵押或买卖,应当经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全体成员的同意。如果母亲自作主张转包土地而未经其他家庭成员同意,该转包行为存在缺陷,家人可以主张解除该转包合同收回土地。
3. 第三人是否善意取得该土地。如果转包受让人对该转包行为不知情,善意取得并耕作该土地,则需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对土地权属作出公平处理。如果转包受让人明知是非法转包行为而仍取得该土地,原家人收回土地的主张则更为合理。
4. 收回土地的时效。根据不动产登记法的规定,自土地转包登记之日起5年内原家人主张撤销该转包行为收回土地,需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土地权属。超过5年的,由于第三人可主张取得土地所有权时效,原家人收回土地会面临较大困难。
所以,在母亲去世后,原家人能否收回该转包出去的土地,还需根据上述各方面情况具体分析判断。总的来说,如果转包合同已到期,家人不同意该转包行为,第三人属恶意取得,且未超过法定时效,原家人收回土地的主张较为合理。但各种情况较为复杂,最终仍需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土地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