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A员工:月工资3000,公休4天,请假1天,当月实际天数31天,工资算法按30天算,怎样最合理
答:
对A员工的工资支付算法,有以下几点考虑:
1. 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正常工作日按8小时计算,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A员工的月工资3000元,已达到深圳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
2. 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实际出勤天数=休息日+工作日-请假日。A员工实际出勤天数为31-4-1=26天。按26天计算,日工资约为3000/26=115.38元,月工资为26×115.38=2990.88元。
3. 采用天工资劳动定额制。企业可根据工人实际工作强度制定劳动定额,如:深圳市轻体力劳动定额14.75元/时,重体力劳动定额17.5元/时,精密劳动18.5元/时。则A员工按14.75元/时按时支付,月工资约为115.38×8×22天=20261.44元。(22天工作天数扣除公休)
4. 按30天标准月结算。按约定的30天标准月结算,A员工的月结算工资为3000元。这在一定程度上可稳定员工收入,但对企业而言工资成本会略高。
综上,对A员工来说按实际出勤天数26天计算工资2990.88元会更为合理。但考虑到员工收入变化不利于稳定性,企业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2-5%稍高于实际工资,如定为3100-3190元之间。这既可保证员工获得合理工资,又有利于员工收入的稳定。最终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酌情确定。
所以,总的来说,对A员工工资的计算,可参考最低工资和实际出勤天数来确定工资下限,但企业也可以在此基础上适当上浮2-5%使工资保持相对稳定,以取得员工与企业双赢。但具体工资数额的确定,还需视企业自身的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