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在途物资科目吗

答: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并未设置在途物资科目。该准则规定的资产科目主要包括:
1. 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
2. 应收账款:主要包括应收客户、应收职工等款项。
3.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商品等。
4.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
5. 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6. 在建工程:主要包括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支出。
7.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特许权、商标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等。
8. 其他资产:主要包括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从上述资产分类和科目设置可以看出,《小企业会计准则》并未单独设置“在途物资”这个会计科目。在途物资作为资产的一种,其计价和核算也未在准则中Specifically说明。
相比而言,《企业会计准则》则明确设置了“在途物资”科目,并对其定义、计价、核算作了详细规定。在途物资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已经支出但尚未运抵预定地的资产,如已购未运达的原材料、已付未领用的固定资产等。
所以,总的来说,小企业会计准则未对在途物资这个概念和科目作出专门的规定,而是 Lett了相关的资产计价和核算在各个资产科目的范畴内解决。这主要基于小企业会计的简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