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南京市新冠住院费用在哪个部门报销?
答:
南京市新冠确诊患者住院费用报销需要向南京医疗保障局申请,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1. 向定点医院申请住院费用结算单和医疗费用明细账。定点医院会出具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单和费用明细账等。
2. 向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申请住院费用报销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核酸检测阳性诊断证明、定点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单和费用明细账、个人身份证件等。
3. 拿着上述证明材料到南京医疗保障局窗口递交报销申请。
4. 南京医疗保障局会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和费用明细。符合标准的,按规定报销比例计算应报销金额。
5. 报销款项会直接划拨到定点医院,由医院在结算患者最后医疗费用时直接扣除。也可以退还至患者个人账户,由患者自行支付医院。
6. 如果报销申请不被受理或报销比例不满意,可在接到书面复函后的15日内提出申诉。
7.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一般为50-70%之间,超过部分患者需要自行承担。报销款项会根据疾病诊断结果和收入情况确定。
南京医疗保障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下达新冠肺炎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决定。患者需要准备好所有费用和证明材料,向医疗保障局进行报销申请。超过报销比例的部分费用患者需要自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