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有什么作用

答: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是联合国主导的一项国际人权公约,其主要作用有:
1. 明确禁止各国实施酷刑以及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该公约对这些行为给出了详细的定义,包括造成身体或精神痛苦的任何行为等。这有助于各国明确什么构成这些违反人权的行为。
2.要求各缔约国采取有效措施审查和监督其拘留场所,以防止发生酷刑等违反人权行为。这有助于各国建立起预防机制。
3.要求各缔约国确保酷刑等行为 culprit 受到起诉和惩处。这强化了相关行为的刑事定性,并要求各国建立完备的司法制度和程序来惩处相关违法行为。 
4.要求各缔约国在其法律中确立酷刑等行为的刑事定性。这要求各国将这些行为确定为刑事犯罪行为,并规定相应的刑事处罚。
5.设立相关国际监督机制。该公约设立了酷刑委员会,负责审查各国根据该公约提交的报告,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建议。这加强了国际社会对该领域的监督。
6.为受害者提供国际救济途径。该公约还设立了个人申诉机制,允许个人就违反该公约的行为向委员会提出申诉,这为受害者寻求国际救济提供了机会。
所以,该公约通过上述措施,强化了禁止酷刑等违反人权行为的国际标准,并促进各国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执行,它在推动相关人权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