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非税收入缴国库后再由国库缴上级部门分成收入如何记账
答:
非税收入缴国库后再由国库缴上级部门分成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 非税收入入账时,记入“其他收入”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如收取排污费5万元,则记账:
借:银行存款 5万元
贷:其他收入 5万元
2. 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时,根据收入性质选择相应科目。如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记入“行政事业性收入结余上缴”科目:
借:行政事业性收入结余上缴 5万元
贷: 银行存款 5万元
3. 国库将分成部分的非税收入拨付上级部门时,上级部门收到拨付款记入“非税收入分成收入”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借:银行存款 3万元
贷:非税收入分成收入 3万元
4. 上级部门支出分成收入时,根据用途选择相应的费用科目,同时借记预算外资金付款支出科目:
借:研究测试费用 3万元
贷:预算外资金付款支出 3万元
所以,整个过程的会计分录为:
第一步:
借:银行存款 5万
贷:其他收入 5万
第二步:
借:行政事业性收入结余上缴 5万
贷:银行存款 5万
第三步:
借:银行存款 3万
贷:非税收入分成收入 3万
第四步:
借:研究测试费用 3万
贷: 预算外资金付款支出 3万
这就是非税收入缴国库后再分成收入的基本会计处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