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一个夫妻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是老公持股50%,妻子持股100%,如果破产了,谁的责任最大?

答:
对于这个夫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和法人问题,如果公司破产了,责任应主要在:
1. 法人身上,也就是老公。根据公司法,法人代表公司,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虽然老公只持有50%的股份,但作为法人,他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决策负有主要责任。一旦公司破产,债权人可以对法人也就是老公进行追索,要求他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2. 大股东身上,也就是妻子。妻子持有100%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虽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但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最大受益人,其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公司法,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公司的减资或者合并,让大股东也承担连带责任。
3. 夫妻双方都要承担一定责任,但妻子的责任可能较大。由于妻子掌握公司控制权和最大股权,其负有监督公司经营的义务。如果因妻子的疏忽导致公司积重难返、资不抵债,其应承担相应责任。而法人老公虽直接经营公司,但其行为也应受大股东妻子的监督与约束。
所以,总体来说,如果这家夫妻股份公司破产,法人代表老公和大股东妻子都需承担责任,但考虑到妻子持股100%且应有监督责任,其责任Possibility较大。但具体责任划分也需要根据破产清算中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