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是全责在我不知情的时甲方和乙方签订事故车‎辆修理‎协议书叫我赔三万

答:
这种情况下,您首先不要着急,需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判断甲、乙两方签订的修理协议书是否有效:
1. 如果您真的对此事故修理一无所知,那么签订合同当时您没有表达契约意志,这份合同可以视为无效。基于合同无效,您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 即使合同有效,作为车主您也需要审核修理费用的合理性。如果修理费用明显高于正常价格,您也可以向甲、乙方提出重新协商。作为车主您有权利避免过高的维修费用。
3. 如果合同有效且价格合理,您作为车主需要负担一定责任。但作为无过错方,您可以根据车辆价值及修理质量与甲、乙方进行损害赔偿的协商。
4. 无论如何,对方提出的30万赔偿请求都缺乏法律依据。任何损害赔偿都需要考虑车辆价值及双方过错程度。您不必一味就范,要主动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 向对方解释合同无效或修理费用不合理,争取减少赔偿金额。
2) 咨询法律专业意见,确定双方过错责任及合理赔偿数额。也可以请求进行司法鉴定。
3) 作为最后手段,可以将此纠纷提交法院诉讼解决。但诉讼会耗费时间和金钱,尽量与对方通过协商解决。
综上,此事出于您的不知情,您对赔偿责任并不清楚,不要被对方的请求所迷惑。要主动了解情况,坚定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各种方式争取一个公平合理的结果。如果对法律程序还不太明了,也建议您寻求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