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冒充公职人员但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判罪吗

答:
冒充公职人员的行为属于诈骗,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被定为诈骗罪或非法获取信息罪。但如果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判罪可能性会降低,处理方式会更倾向于行政处罚:
1. 如果没有获取任何私人或者机密信息,仅仅是冒充而未采取任何行动,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会受到行政警告或罚款等处罚,普遍不会判刑。
2. 如果通过冒充获取了个人隐私信息或企业机密等信息,但未对信息进行泄露、倒卖等违法行为,只是单纯冒充获取,会被认定为非法获取信息罪。但鉴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往往会被较轻判处行政拘留并罚款,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3. 如果通过冒充发布了虚假信息或提出了不当要求等,对社会产生一定误导,但影响并不严重,会被认定为诈骗未遂罪。但由于影响有限,也只会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较轻处罚,不会判刑或判刑较缓。
4. 若通过冒充实施了骗取财物等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影响严重的,仍有可能被追究诈骗罪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五年,并处罚金。
综上,冒充公职人员的行为是否会被判刑,主要还是取决于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和损失严重性。如果仅停留在冒充本身而没有任何严重后果,仅会被给予行政警告或拘留等较轻处罚。如果构成信息泄露、财产损失等犯罪行为,判刑几率会大幅增加。
希望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帮助您理解冒充公职人员行为的严重性判断标准和处罚手段。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欢迎提出,我将继续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