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贵州省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负责人职责

答:
贵州省山洪灾害危险区的三个主要负责人及其职责如下:
1. 洪灾区防汛督办:是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的负责人,主要职责是:
(1) 统一领导和组织洪灾区的防汛工作;
(2) 掌握洪灾区山洪灾害的动态,研判山洪灾害的发生可能性和危险性;
(3) 应急处置山洪灾害,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4)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洪灾区防汛、救灾预案和具体处置方案。
2. 洪灾区防汛办公室主任:是洪灾区防汛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 
(1) 协助防汛督办组织实施洪灾区防汛工作; 
(2) 监测分析山洪灾害的发生变化,提出工作建议;
(3) 统筹协调洪灾区内相关单位和部门的防汛工作; 
(4) 负责防汛宣传和群众动员。
3. 洪灾区水利监测站站长:负责洪灾区内水文监测工作,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开展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2) 收集和分析有关水文、地质、气象等信息,评估灾害风险;
(3) 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报送水利和气象部门。
(4) 指导和检查洪灾区内水文监测网点的运行工作。
以上是贵州省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主要负责人及其主要职责,共同组织和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