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已出让的工业用,现根据需要增加用地范围,需要重新挂牌摘牌吗
答:
根据您的描述,这是一宗已经出让了的工业用地,现在由于需要,想要增加该用地的使用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挂牌和摘牌,主要根据以下几点判断:
1. 如果用地范围的增加不影响原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设施,属于对原有用地功能的扩充利用,通常不需要重新挂牌和摘牌。只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使用范围变更,并办理变更后的房地产证即可。
2. 但是,如果用地范围的增加会改变原有房屋建筑布局或影响占地面积,特别是超过当初出让范围,这属于对房地产性质和面积的改变,需要办理重新挂牌和摘牌。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用地范围扩大超过原来面积的50%以上,必须依法重新办理规划许可和房地产挂牌手续。
4. 另外,如果增加的用地范围会改变当初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例如从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或居民用地,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办理土地批准、规划许可和房地产挂牌手续。
5. 最后,如果增加的用地范围位于不同的土地权属或管辖范围,也需要重新办理土地有关手续来实现现状的合法化。
综上,如果增加的用地范围不影响原有房屋建筑物,属于功能扩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不需重新挂牌。但如果影响占地面积、土地性质或权属管辖变化,则需要重新办理相应的规划和房地产手续。这主要是为了使新增房地产面积和用途合法化,并确定其产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