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同一品牌名申请了家居类目,可以再申请其他类目吗?是否构成侵权?

答:
同一品牌名申请不同的商品和服务类目,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两个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类型或者近似类型。如果属于同一类型或近似类型,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更可能被认定为侵权。如果类型明显不同,则侵权的可能性较小。
2. 品牌是否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一个知名品牌,因为其知名度,消费者更容易将其联想到不同的商品和服务上,这也增加了侵权的风险。
3. 两个商标的整体相似性如何。如果两个商标除了品牌名称相同外,其他诸如外观设计,字体选择,标记构图等也基本相同,那么也更容易被认定为侵权。
4. 不同商品和服务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或衍生关系。如果 two 类商品和服务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或上下游关系,那么同一品牌名的使用也更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增加侵权可能。
5. 品牌所有人的真实意图是什么。有时品牌所有人故意申请不同类目只是为了抢注和破坏竞争对手,这种主观恶意也会加大侵权的判断倾向。
所以,同一品牌名申请家居类目后再申请其他类目,能否构成侵权,还是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果两个商品服务类型差异较大,知名度一般,外观设计不同,并无明显关联,而品牌所有人的意图比较正当,那么侵权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小。但任何情况下,新的申请都有一定的侵权风险,建议在申请前做好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