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收到没有法院盖章的判决书应该 执行吗
答:
收到没有法院盖章的判决书,您不应立即执行,以防被诈骗。未盖章的判决书可能是伪造的,不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 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必须盖有法院印章,否则无效。未盖章的判决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得作为执行依据。
2. 生效裁判文书的效力由发布裁判文书的法院裁定。如果您收到一份未盖法院印章的判决书,首先应向发布该判决书的法院核实其真实性。只有法院确认该判决书为真实生效裁判文书,方有执行效力。
3. 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一经发布,即行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未给予传票传唤的当事人,从未确知判决结果的,不受该判决的法律拘束。如果您事先并不知晓此判决,收到判决书后首应向法院询问,确认该案是否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审理完毕并发出判决。
4. 当事人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未盖章判决书无法确认真实性,上诉期限无法计算,您应尽快向发布判决书的法院询问详情,争取在法定上诉期内提出上诉。
所以,总之收到未盖法院印章的判决书,您不应轻信执行,而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发布判决书的法院核实判决书真实性,确认是否已生效可执行。
2. 如果判决书真实生效,应计算上诉期提出上诉,或执行判决。
3. 如果判决书不真实,应及时报案以防诈骗,并追究判决书伪造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 未确认判决书真假前,不应作出任何执行行为,以免因执行无效判决而承担不必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