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实际到手工资跟个人所得税工资不符,相差金额大,现已离职,可否找前单位补工资?
答:
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找前单位追索差额工资,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 个人所得税工资和实际到手工资不符是否属于前单位的错误。如果是前单位算错了税款,导致实际到手工资少报,这属于前单位的错误,可以找前单位追索差额工资。如果是因为你有其他收入或税务局重新核定了税款,导致实际到手工资少于税单工资,则不属于前单位错误,难以追索。
2. 离职时间距离多久。离职时间较长,前单位可能已没有你的工资档案,或相关账目已结账,追索难度会增大。如果离职时间不长,相关账目和档案还未销毁,追索成功率会高一些。
3. 是否有工资支付的证据。如果有前单位开具的工资条,银行流水等可以证明实际到手工资的证据,可以作为追索的依据,增加成功机率。如果没有任何证据,只有你的口头申诉,前单位可能难以认可,追索难度会增大。
4. 单位的态度。部分单位对这种情况比较重视,愿意核对账目重新计算并支付差额工资。但也有部分单位不太重视,或对离职员工不太配合,这会给追索带来一定难度。
综上,如果是前单位错误导致工资差异,离职时间不长,有相关证据,并且前单位态度良好,你有一定机会追索到差额工资。但如果情况相反,追索成功可能性不大,你可以寻求法律途径,通过法院诉讼等方式追索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