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在公安报了案,经侦告诉我要交给一个部门审核来确定是否立案,请问公安机关审核案件是否立案的部门名字

答:
在公安机关报案后,案件是否立案需要经过审核部门的审核决定。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立案审核的部门通常称为“立案评审部门”或“立案审核部门”。
具体而言,公安机关的立案评审部门一般包括:
1. 案件管理部(处):负责案件的登记、分配、审核立案与否等管理工作。在某些公安机关,案件管理部(处)下设立案审科(组)专门负责案件的立案审核工作。
2. 刑事侦察支队(科):在公安局设立的刑侦支队通常也负有案件立案审核的职责,专门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评审。
3. 110指挥中心:部分公安机关的110报警指挥中心也负有初步审核案件立案与否的职责。
4. 专案组:对特定类型案件,公安机关也会成立专案组专门负责该类案件的立案审核与侦办工作。
除此之外,立案评审部门在具体审核案件时,也会邀请相关警种、业务部门及专家对案件材料进行评议,提供专业意见,以作为立案决定的参考。
总之,公安机关是否立案,需要经过立案评审部门的综合审核分析决定。主要审核部门包括案件管理部、刑侦支队、110指挥中心以及专案组等。这些部门在审核时也会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做出是否立案的判断与决定。
所以,您报案后经侦察的回复,案件需要交给“一个部门”审核立案,这“一个部门”很可能就是上述提到的立案评审相关部门。需要等待这些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