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地级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答:
地级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是医院的中高级管理者。主要职责包括:
1. 协助院长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与运营。包括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监督各科室和部门的工作,监督医疗质量和安全。
2. 主管医院的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协调各专业的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审核和评价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3. 负责医院的规划和改革发展。参与制定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推进医院的体制机制改革,引进新技术新业态。
4. 直接管理部分关键职能科室和部门。比如护理部、医学教育部、质控部、计生办等,指导和评价这些部门的工作。
5. 代表医院参加部分外部重要会议。比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医院评审会议、政府组织的医改会议等,反映医院的意见和诉求。
6. 与医院党委和工会等组织沟通配合。协助落实党委和工会的方针政策,配合开展各项政治工作,维护医院的稳定团结。
7. 承担医院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重要任务。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在相关领域内进行协调工作。
总之,地级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是医院管理的重要领导,主要负责院长分配的医院教学、科研、规划改革、党建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和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履行好管理和协调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