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吗
答:
关于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是否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属于地方性法规的理由:
1. 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是由各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粮食储备法和省级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属于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所以可以归类为地方性法规。
2. 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只在本行政区域内生效, regulating 该县的粮食储备管理行为,具有地方特色。这也符合地方性法规的特征。
不属于地方性法规的理由: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而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政府规章,而不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所以不属于地方性法规。
2. 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属于行政法规的一种,主要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而不是一般性地规范普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所以不属于地方性法规的范围。
综上,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更符合政府规章的性质,不太属于地方性法规。但也有部分理由可以将其归类为发布对象和生效范围属于地方的一种法规制度。这still有待进一步的讨论,目前学界和实务界对此也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
所以,可以说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也可以说它更类似一种政府规章,还不真正属于地方性法规,这有一定的争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