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务员带薪休假制度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答:
公务员带薪休假制度在中国开始实施是从1991年起。
1991年,国务院颁布《公务员休假条例》,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规定公务员休假制度的法规。该条例规定公务员享有带薪年休假、病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等休假制度,标志着中国公务员休假制度从计划经济时代的"有薪休息"过渡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带薪休假制度。
1993年,国务院发布《公务员带薪年休假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带薪年休假的具体规定和程序。规定公务员每年享有带薪年休假15天。
2008年颁布的《公务员休假条例》对各类休假制度作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主要内容有:
1)带薪年休假制度:每年15-25天;
2)病休假:一般不超过6个月,在职期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
3)婚假:15天,生育假:98天;
4)丧假:近亲属逝世3-7天,远亲属逝世1-3天;
5)探亲假:2-10天(每2年1次)。
以上制度的实施,使中国公务员的休假制度更加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这也使中国公务员的休假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标准,为公务员职业生涯发展创造必要条件。